2021-06-07
公司設立試用期的目的,是希望僱主與僱員在首三個月期間,互相適應彼此的工作模式。最近有位打工仔返新工一星期,就因為收到另一份心儀工作Offer,因此想遞信離開現任的公司,由於僱主列明試用期第一個只須一天通知期,打工仔擔心遞信即走沒有責任心,故詢問網民怎樣才能「好嚟好去」。
按圖了解打工仔的故事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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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工仔常見15個離職原因 HR教你點解釋最得體
一世人只做一間公司?時下的打工仔「無呢支歌仔唱」,辭職尚算閒事,但不想因為離職而破壞與公司的關係?可以參考HR建議的離職原因和解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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