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-12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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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聖誕,S都跪求我「陪」他買禮物。為免他將行動升級為「裸求」,我只有乾脆答應。美其名是「陪」、「幫下眼」,說到底就是「靠晒你喇」。「潔,真係無你唔掂。」S死狗般說。我不明白,為甚麼年年都是我。
「Budget幾多?識咗幾耐?平時出街著咩衫、拎咩袋?去邊度拍拖多?」但求拿拿臨了咗件事,我當S的奉承當作耳邊風,反正聽了這麼多年。
有心理學研究發現,作為Giver(送禮者)的時候,我們一般傾向送「別出心裁」的禮物——即對方Wish List以外的驚喜,以表現心思;角色轉換,當我們作為Receiver(收件人)的時候,卻期望收到Wish List中的「囊中物」。箇中落差,毫無惻隱地反映,其實大家都唔知自己做緊咩。
送禮,不受歡迎禮物4寶——相架、玩具、杯和相簿(根據社福機構去年回收所得),固然要避之則吉;而最關鍵的是——送你喜歡或需要的給你,也請送我喜歡或需要的給我。
戲肉到,終極問題︰「1-100,你有幾鍾意佢?」
真人真事︰某年,S送了1個名牌手袋給某ex女友。其實當時沒期望得到甚麼回報,只願卑微地讓紅顏「有個新袋用」,足矣。怎料,女友過幾天沒尾音地對他說︰「個袋我放咗。」$#&#&%*$&$(#&@(小妹反應而已)
這樣的「愛情」,注定沒結果,不是禮不禮物,或投資多或少的問題。
見S即時陷入深深的苦惱中,我追問終極中的終極問題︰「1-100,你覺得佢有幾鍾意你。」
他喜歡你,禮物貴重在價值;他不喜歡你,再珍貴的也不過是,價錢。
可以的話,今個聖誕就將買禮物的錢捐出去,要送就送慈善團體捐款收據,至少心安理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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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載日期︰2014年12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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